申报|2021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工作启动截止4月30日根据《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培育做大新材料产业,提升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厦门市工信局现开展2021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工作,具体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三)2020年度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达到企业总销售收入50%(含)以上。
(二)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章);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编排目录和页码,胶装加封皮,并于书脊处注明申报单位名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单位应当坚持诚信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出具不实证明材料bat365正版唯一官网,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已有失信记录的企业,不接受申报。
一次申请有效期为三年,之后每三年进行实地复核。2018年认定的企业需填报《复核申请表》(附件3),未填报者视为自动退出新材料企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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