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十一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概况五年来,无论是传统能源结构调整,还是清洁能源发展,都取得了重大进展。
电力工业“上大压小”成绩显著。“十一五”期间累计关停小火电7210万千瓦,完成计划关停目标的140%,加速优化了电力工业结构。全国在役火电机组中,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由2005年的不到一半,提升到目前的70%以上,每千瓦时供电煤耗从370克下降到340克,累计节约原煤超过3亿吨。“上大压小”走出了一条电力工业科学发展的新路子。
煤炭资源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取得积极进展。山西省率先拉开新一轮煤炭资源整合大幕,内蒙古和宁夏联手打造宁东-上海庙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河南、贵州、山东等省推进煤矿企业强强联合,极大地推进了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这五年,全国累计关闭小煤矿9000多处,淘汰落后产能4.5亿吨/年。形成了5家亿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9家企业煤炭年产量在5000万吨以上。千万吨级以上煤炭企业集团超过50家,产量达到17.3亿吨,约占全国的58%以上。
水电发展跃上新台阶。“十一五”是我国水电建设规模和建成投产机组最多的五年。龙滩、景洪、构皮滩、拉西瓦、小湾、瀑布沟等大型水电站先后建成,累计投产9000万千瓦。三峡左右两岸26台机组、1820万千瓦全部并网发电,累计发电量达到4500亿千瓦时。水电装机达2.2亿千瓦,居世界第一。向家坝、锦屏二级、金安桥、官地、长河坝、沙沱、大岗山等大型、特大型水电站陆续开工。
核电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十一五”期间,国家先后核准了13个核电项目,共34台机组、3702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8台、3097万千瓦,在建规模占全球的40%以上。三门、海阳和台山率先建设世界上首批三代核电机组。我国在运机组达到13台、1080万千瓦。投运核电机组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多项指标在世界核电运行者协会同行评估中居于领先水平。
风电产业发展迅速。全国风电并网装机容量累计达到3100万千瓦,连续5年翻番增长bat365。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蒙西和甘肃酒泉风电基地装机均超过500万千瓦,河北、吉林等多个地区装机超过250万千瓦。上海东海大桥1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在世博会期间并网投产,成为除欧洲之外世界上第一座海上风电场。总规模100万千瓦的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在江苏启动。
太阳能产业较快发展。国内光伏发电市场有序启动,实施了金太阳示范工程,建成27万千瓦示范项目。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光伏电池产业链,年产量已突破800万千瓦,出口量占全球市场的一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使用规模继续扩大,保有量超过1.7亿平方米。
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对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节约近7亿吨标准煤。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2010年装机比重合计占26.6%,比“十五”末提高1.6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8.6%,比2005年提高1.8个百分点。水电、核电、风电发电量5年累计超过3万亿千瓦时,替代原煤15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30亿吨。加快天然气开发利用和成品油质量升级,提高煤炭回采率和油田采收率,降低电网线损率,开展节能调度和发电权交易,对节能减排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一五”是我国能源国际合作发展最快、成效最为显著的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亲自推动下,国家能源局和有关部门、能源企业共同努力,大力实施 “走出去”战略,合作共赢,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骄人成绩。
多双边合作机制建设与对话交流日益加强。我国参与的多双边能源合作机制达到60多个。多边合作方面,中国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能源工作组、二十国集团、上海合作组织、东盟与中日韩(10+3)能源合作、国际能源论坛等组织的正式成员,是能源宪章的观察员国,与国际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等国际组织保持着密切联系。双边合作方面,中国与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等许多国家都建立了能源对话与合作机制。通过这些对话交流,落实了一批能源务实合作项目,宣传了中国能源政策,促进了互信与理解,为能源企业“走出去”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能源国际大通道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历经15年艰苦谈判,中俄原油管道项目终于尘埃落定,顺利建成;中亚天然气管道实现了双线贯通;中哈原油管道一期建成投运,二期开工建设;中缅原油和天然气管道境外段同时开工。这些通道建成后,将形成年输油量5500万吨、输气量300多亿立方米的能力。深圳、福建、上海等LNG接收站建成投运。我国陆上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能源进口通道的战略格局基本形成。
境外能源资源投资和勘探开发取得积极进展。五年来,境外油气投资累计达到720亿美元。与4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31个油气勘探开发、管道建设、炼油化工和技术服务合同。初步建成非洲、中亚-俄罗斯、南美洲、中东和亚太五个海外油气合作区。境外油气合作呈现出油气并重、海陆并举、常规与非常规资源并进的特点。开展境外能源合作的同时,大力支援资源国经济建设,帮助其解决就业、改善民生和提升产业水平,促进了共同发展。
能源对外合作领域从油气扩大到煤炭、电力和新能源。神华、兖矿、内蒙古庆华等中央和地方能源企业,与俄罗斯、蒙古、澳大利亚、越南、印度尼西亚和印度等国的煤炭资源合作,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中核、中广核积极开展境外天然铀资源合作。电力企业“走出去”战略取得重大突破,电力设备已出口到全球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四)能源科技装备水平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不断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提高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和使用效率,用无限的科技潜力改变有限的能源资源约束。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取得新的成果。“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大型先进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列入国家16个科技重大专项。大型油气田专项攻关形成了岩性地层油气藏成藏理论等21项新认识,突破特高含水油田提高采收率等24项重大核心技术,获得162项专有技术和30项新产品新工艺。中国实验快堆成功实现临界,高温气冷堆试验示范工程即将开工建设。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60万吨煤制烯烃等示范工程取得成功,标志着我国煤化工技术走在了世界前列。
大型能源装备具备自主化制造能力。二代改进型核电关键设备国产化率达到80%以上,核电控制系统、蒸发器U型管、应急电源、核级阀门等一大批核电关键设备实现了国产化。三代核电超大型锻件、蒸发器、主管道、安全壳等关键设备能够自主制造。百万千瓦超超临界、大型空冷和循环流化床等火电机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兆瓦风电机组批量生产,5兆瓦风电机组已经下线千伏交流输电示范工程设备国产化率分别达到90%和67%。千万吨炼油和百万吨乙烯装置实现自主设计和自主制造。3000米深水钻井平台建造成功,LNG运输船和VLCC超级油轮实现“国轮国造”。国产600万吨成套采煤装备投入使用,1000万吨综采装备开始试用。重型燃气轮机和抽水蓄能电站设备国产化率进一步提高。
能源行业科技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通过重大技术研究、重大技术装备、重大示范工程及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形成“四位一体”的国家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开展能源科技成果普查,编制《能源科技发展指南》。设立39家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评选首届国家级能源科技进步奖。建立能源行业标准新体系,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电网等专项标准建设取得初步成果,累计发布了588项能源行业标准。组织了更加高效节能的700℃超超临界发电机组研发联盟,开展了更具前瞻性的行波堆核电机组等未来能源技术研发。
(五)加强民生能源工程建设,城乡居民用能条件不断改善
2010年,我国人均一次能源消费水平达到2.43吨标准煤,比2005年提高了34%;人均用电量3135千瓦小时,提高了64%;人均天然气消费量80立方米,是2005年的2.2倍。人均电力装机0.72千瓦,比2005年增加0.32千瓦,提高了80%;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农网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5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323亿元,总投资1455亿元,提高了农村供电能力和用电水平,减轻了农民用电负担每年约350亿元,解决了3000多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农村沼气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年利用量达到160亿立方米。生物质发电装机突破500万千瓦,增加了电厂周边农民收入。在偏远农村地区,推广利用太阳灶、太阳房和太阳能热水器。2010年又启动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10年农村人均生活用能量比2005年提高了55%。
加快建设城市供热机组。五年来,在北方高寒地区建设了600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替代了大量燃煤小锅炉,解决了4000多万城市人口供暖问题。在北京等大城市推进煤电退城进郊,电代煤和气代煤采暖工程,改善了城市空气质量。
加快电力建设和新疆能源开发。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全面竣工,解决了主电网覆盖的全部32个县、17万户、76万人的用电问题;克服高原施工困难,建成11万千瓦燃油应急过渡电源和单机18万千瓦的燃气机组;开工藏木水电站,建设青藏联网工程,将从根本上解决供电问题。这五年,在新疆开工建设700万千瓦燃煤电站项目;在南疆三地州建成了17万千瓦应急燃机电源;实现了新疆电网与西北750千伏主网互联;实施“气化新疆”工程,北疆三条天然气管线陆续建成,南疆气化乡镇工程全面展开;新疆作为全国第14个大型煤炭基地,煤炭开发步伐加快。
2008年3月,组建国家能源局,履行全国能源行业管理职能。此后,15个省区先后组建省级能源局,能源管理力量进一步增强。2010年,国家能源委员会成立,4月22日,总理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李克强副总理出席会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能源工作的高度重视。
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把制定实施能源战略、规划、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体系,谋划重大项目布局,引导和服务能源行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修订和颁布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能源法》制定和《煤炭法》修订也取得阶段性成果,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推进和实施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十一五”规划,加强规划引导作用;能源体制改革取得进展,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改革顺利实施,进一步理顺煤电价格关系,电力双边交易试点积极推进;完善能源行业管理体制,发布产业政策,颁布行业标准,创新管理方式,能源行业管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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