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正版唯一官网更新!这七个项目支持跨年申报2022年已经进入倒计时,很多项目都进入到了收尾阶段,与此同时,各省市陆续启动2023年的申报工作。
1. 申报企业需是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或2019年认定的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
4.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2021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2021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2020年以来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申报企业需首先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然后在该平台进行线上申报,需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并打包上传佐证材料。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鼓励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争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路径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相应扶持计划名称(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扶持计划或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扶持计划),在线填写、提交资助项目申请书及配套资料。
路径二:登录深i企—深圳市商事主体统一服务平台(,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享政策—扶持资金—搜索相应扶持计划名称(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扶持计划或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项目扶持计划),在线填写、提交资助项目申请书及配套资料。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0日18:00前,在线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所有项目要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资助项目申请书需在线.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
,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注: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及时预约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支持申报单位围绕数字经济产业(软件、互联网)领域实施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包括填补国内市场空白、可替代进口、打破国外市场垄断;功能或性能在现有同类产品中具有明显技术领先优势、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运行安全可靠;产品实现商业化应用、具备规模化推广价值。
。(提醒: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需提前预约。预约指南:“i深圳”APP 或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疫情期间,请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
1. 青年科学家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学工作者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开展基础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额度20-30万元/项,总立项数50项左右。
2. 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开展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应用示范等。项目资助额度50-200万元/项,总立项数70项左右。
3. 重大专项。重点支持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资助额度600-1200万元/项,总立项数不超过3项。
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各主管部门(单位)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 登 录 “ 河 南 省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管 理 系 统()”,分别选择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相应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推荐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通过后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其中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需将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信息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等江苏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的产业。
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所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统筹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的能力;优先支持牵头或参与起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含已立项项目),以及开展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的单位申报。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申请书》(见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级以上院校、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可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将本地区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商请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统一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
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从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是否重复申报、是否属申报范围等方面进行初审。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试点项目进行论证,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打分。
省市场监管局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地区、行业、部门标准化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确定并下达2023年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信息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专利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园区企业专利技术转化实施项目。支持的重点方向为:涉及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的专利项目;产学研结合的专利项目;企业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引进或合作开发实施的专利项目。
1. 申报企业请先在“北京市知识产权集成服务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审批通过后,企业可按照《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3)完成信息填报及相关材料提交。
,请在上述时间期间内进行线上申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bat365。3. 申报企业于2023年2月15日之后在系统中查看形式审核意见。工作人员会按照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通过申报系统依次回复审核结果,请企业随时关注系统,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4. 形式审核通过的项目,企业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盖章后的项目申报材料扫描版。于2023年2月24日之前报送装订版书面申报材料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 形式审核合格的项目,由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并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待资金批复后对外公示。
2. 支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金属新材料、特种尼龙、先进陶瓷、特高压绝缘材料、稀土功能材料、聚氨酯、石墨烯等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积极申报。
3. 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及以上的产品属于《新材料产业统计目录》(附件3)所列新材料范畴或属于重点产业链。
4. 销售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新材料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2.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5. 企业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8. 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及税务等有关方面的违规违法情况,申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2. 审核推荐。各市根据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研究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 入库管理。对纳入省新材料产业领军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我们将实施动态管理,加大培育力度,推动入库企业做大做强,给予适当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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